齐鲁师范学院文件
齐鲁师院字〔2012〕21号 签发:刘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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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办法
根据《齐鲁师范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的规定,结合专业技术岗位名额不足及2011年度职称评审已通过人员的聘任等问题,经党委会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编制及使用
专业技术岗位编制表
名称 | 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三 | 四 | 内聘四级 | 五 | 六 | 七 | 内聘七级 | 八 | 九 | 十 | 内聘十级 |
教师 系列 | 5 | 18 | 18 | 15 | 25 | 17 | 38 | 33 | 45 | 20 | 98 |
辅助 系列 | | 7 | | 3 | 8 | 9 | 33 | 11 | 12 | 11 | 26 |
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六级出现聘任缺岗时,由四级、七级补足。四级、七级、十级出现余聘人员时,采用校内聘用方式,称为“内聘四级、内聘七级、内聘十级”,依次占用七级、十级和十一级的岗位。至2015年3月31日前退休的四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时不占用岗位编制。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条件
1.申报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满足以下必备条件:任教授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均授课时数达到144课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2.申报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竞聘条件之一:
(1)国家级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获奖者;
(2)山东省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二等奖前三位获奖者;
(3)任现职以来,承担国家级教研项目、科研项目一项或省部级以上教研项目2项;
(4)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或主编正式出版教材一部;
(5)任现职以来,第一作者发表SCI、EI、ISTP收录的论文5篇;
(6)省级教学名师或省级品牌专业负责人。
三、专业技术岗位确定方法与步骤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1)本人填写《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申报情况一览表》或《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申报情况一览表》,经各专业推荐小组审核后报人事处。
(2)学校竞聘上岗学术评价委员会依据《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申报情况一览表》或《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申报情况一览表》,参考教务处、科研处统计的教研、科研业绩排序(其中教师系列,教学计60%、科研计40%),通过投票表决,提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拟聘意见。
(3)学校党委会研究批准。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1)本人填写《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申报情况一览表》或《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申报情况一览表》,经各专业推荐小组审核后报人事处。
(2)学校竞聘上岗学术评价委员会依据《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申报情况一览表》或《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申报情况一览表》,综合任职年限、学历学位情况、参考教务处、科研处统计的教研、科研业绩排序(其中教师系列,教学计60%、科研计40%),通过投票表决,提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拟聘意见。
(3)学校党委会研究批准。
四、低聘或内聘人员
(1)专任教师近三年授课时数年均144以下,辅助系列人员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年度考核不合格低聘为下一级职务的最低一级。
(2)无科研、教研课题及技术成果获奖且正高级人员无论文发表(B类刊物),副高级人员无论文发表(C类刊物)的内聘为相应职务的最低一级或低聘为下一级职务的最低一级。
五、2011年职称评审通过的人员,考核评定后暂不聘任,待确认资格文件下达后聘任。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 岗位聘任 办法
校对:王功文 打字:杜 娟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