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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更新)齐鲁师范学院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专栏
发布日期:2016-11-11 浏览次数:

11月14日12:25更新

照片上传工具及办法请参附件:教师系统照片压缩工具及方法.rar


11月11日 15:23更新

齐鲁师范学院

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各部门、单位:

为建立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建设并启用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的信息采集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一、采集人员范围

我校全部在职教职工(含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聘用制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在采集范围。

二、填报信息内容

需填报的信息项目由省教育厅统一设定,包括教职工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待遇、年度考核、师德信息、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信息。

三、信息填报方式

所需填报的各类信息中,教职工基本待遇、年度考核和师德信息由学校统一填写,其他信息由教职工本人登录系统填写,相应单位部门审核。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为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内部工作小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1人作为具体工作人员,承担采集、审核具体责任,同时作为日常工作联系人,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请各部门单位将指定的具体工作人员名单于11月14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吕玉明,电话:66778381)。

五、采集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准备阶段(11月5日-11月11日)

召开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省教育厅相关精神,部署学校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人事处负责在系统中生成教职工登录账号密码并分发至各部门单位,导入教职工基本待遇、年度考核、师德等信息。

(二)教职工信息填报阶段(11月11日-17日)

教职工登录系统(网址:,选择“教师自助子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填报要求将系统列出的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准确。教职工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应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所填信息,然后点击系统“完整性校验”按钮,确保系统校验通过,未通过完整性校验的系统将视为无效信息,不能审核和报送。建议填写过程中经常保存,以避免出现时间过长系统需要重新登录丢失所填信息的情况。

(三)信息初审阶段(11月12日-22日)

各部门单位审核人员使用查询账号登录系统,在“综合查询-常用查询”栏目下,筛选出本部门人员,点击人员姓名查看该人员相关信息,发现漏填、错填的及时通知相应人员登录系统自行修改。11月22日后,系统将自动锁定,教职工将不能登录系统和修改信息。

(四)审核报送阶段(11月23日-11月25日)

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根据工作分工审核教职工填报的各项信息,无误后报送至省教育厅。其中,教务处负责审核“教育教学”信息及“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中的“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信息,联系人:杜建彬;科研处负责审核“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信息,联系人:郭百灵;人事处负责审核“基本信息”、“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入选人才项目”、“国内访学”、“国外研修(访学)”等信息,联系人:吕玉明。

七、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将信息采集的工作安排和填报要求传达给每名教职工,督促检查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的填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教职工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准确、完整。

(二)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将以此次采集信息为基础,开发各类业务应用,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位教职工要充分认识采集工作的重要性,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填报工作。采集工作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由于信息漏填、误填、错填或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的由相应责任人员承担。

(三)审核账号仅限审核人员使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审核人员要妥善保管审核账号、密码,对教职工信息要注意保密,因泄漏他人信息造成的责任由相应人员承担。

(四)学校将在人事处网站“新闻通知”中设立专栏,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信息填报的后续要求将及时在专栏中更新,请各部门单位和各位教职工经常登录网站查看。

附件: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指标填写说明

人事处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指标填写说明

(一)《基本信息表》

(1) 签订合同情况:全部教职工均选择“聘用合同”。

(2) 所在二级单位:填写部门单位标准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3)教职工类别:如实填写,“双肩挑”人员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类别。

(二)《学习经历》

每人可点击增加按钮填写多条记录,应从高等教育第一学历填写至当前学历,录入信息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未取得相应学位的“学位层次”一栏填写“无”。学历低于专科的只填最高学历。若最高学历为高中学历,所学专业填“无”。


(三)《工作经历》

每人可点击增加按钮填写多条记录,从正式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录入,其中,“任职岗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名称,每人可多条记录,最后一条工作经历的任职结束年月不填,表示“至今”。


(四)《岗位聘任》

从2013年开始录入,每人可多条记录。2013年以后无聘任信息的,录入最近一次聘任信息。 “双肩挑”人员 “岗位类别”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类别信息,“双肩挑岗位类别”填写行政管理岗位类别信息。“是否为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以下学生工作人员选择是。“是否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党总支副书记以下学生工作人员选择是。“是否持有心理咨询资格证书”如实填写。

(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从2013年开始录入,每人可多条记录。2013年以后无聘任信息的,录入最近一次聘任信息。该表为必填表,无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也应填写一条记录,“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选择“无”

“聘任开始年月”、“聘任结束年月”以聘书时间为准,按序逐条录入记录。下条记录“聘任开始年月”一般应为当条记录“聘任结束年月”的下月,如2014年12月晋升并聘任为副教授,则第一条记录:聘任结束年月填写2014年11月(因2014年12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第二条记录:聘任开始年月填写2014年12月。

(六)《教师资格》

若本人持有多本教师资格证书,则所有的教师资格证全部录入。若无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填“无”。

(七)《教育教学》

从2013年开始录入,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进行录入。高校教师“现从事主要学科领域”填写所处学期主要从事教学及教学研究学科领域。课程教学课时数:指理论、实践(验)、网络等课程的授课学时数,无学时数填0。其他折合课时数: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或由教学主管部门批准折合出课时数,如教育实习、专业实习(见习)、论文指导(答辩)、学生参加竞赛(学科竞赛;本科生创新活动、技能竞赛;文艺、体育竞赛)指导、专业负责人、青年教师导师等相关工作,无教学学时数填0。

此表为必填表,未任课的相应学年及学期记录中“现从事主要学科领域”填写“无”,是否为本科生上课填写“否”,相应课时数填写“0”;其他类型教职工据实填写。

(八)《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

填写2013年以来全部教学科研成果、获奖及2013年前的国家级、省级、厅局级教学科研成果、获奖。其中:

项目课题模块:项目经费额度以元为单位填写。项目中本人角色:国家级项目前四位、省部级项目前三位、厅局级项目前两位参加者可填写为项目主要参加者。

论文模块:论文收录情况选项请根据我校期刊分类办法填写。

文艺作品:需要填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作品。

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模块:请填写具有社会反响的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须有相关证明的材料。



(九)《人选人才项目》


从任教以来开始录入。此表为必填表,未入选人才项目的也需要填写一条记录,入选人才项目名称填写“无”。


 (十)《国内培训》


从2013年开始参加的培训均需录入。


(十一)《海外研修》


从任教以来开始录入,如果一位教师有多次访学经历,可填写多条。

(十二)《技能及证书》

技能及证书从任教以来开始录入。可包括语言证书、计算机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

(十三)其他

为减少集中采集次数,根据省教育规定,非必填项目应全部采集,请教职工如实填写。必填项目应确保准确无误,学校将重点予以审核。

其他未解释指标按系统提示填写(将鼠标移至相应项目标题系统会弹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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