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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4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齐鲁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对培养期为2018年12月之前尚未参加年度考核的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考核分为学院自主考核和学校验收考核。

一、学院自主考核

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办法的制定及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办法与细则由各学院制定。

学院考核应于5月底完成。考核结束后,学院应把每位教师导师制工作计划、培养过程材料、个人总结、导师评价意见和各学院考核总结报告等书面材料送交人事处。

二、学校验收考核

学校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教授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验收考核。考核采取随堂听课、座谈、答辩、查阅相关材料多种方式进行,并依据学院考核意见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提出改进意见。学校验收考核于6月底前完成。

三、其他要求按照《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柳国庆

联系电话:66778380

报送地点:章丘校区后勤楼305

 

附件:

1.《齐鲁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情况考核表》

2.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所需材料

3.《齐鲁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听课记录表》

 

 

 

人事处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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