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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称评审专栏
发布日期:2023-11-17 浏览次数:

2023年11月23日

关于2023年职称评聘工作现场材料收审工作安排

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

受理人员范围

审核地点

11月27日(周一)

9:00-11:00

14:00-16:00

申报副高级职称(不包含辅导员系列)人员

章校校区后勤楼212房间

11月28日

(周二)

9:00-11:00

14:00-16:00

申报其他职称人员

注:需现场报送材料的人员包括:申报教授、副教授、辅导员岗位和辅助系列职称的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申报讲师(不含辅导员)人员的申报材料及要求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2023年11月21日

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聘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对2023年职称评审做补充通知如下:

1.职称评审申报辅助系列职称人员均需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10 项重点工作典型案例,具体格式以此通知为准,详见附件1。

2.所有提交的科研学术成果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否则不予认定。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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