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关于2023年职称评聘工作现场材料收审工作安排
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 |
受理人员范围 |
审核地点 |
11月27日(周一) 9:00-11:00 14:00-16:00 |
申报副高级职称(不包含辅导员系列)人员 |
章校校区后勤楼212房间 |
11月28日 (周二)
9:00-11:00 14:00-16:00 |
申报其他职称人员 |
注:需现场报送材料的人员包括:申报教授、副教授、辅导员岗位和辅助系列职称的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申报讲师(不含辅导员)人员的申报材料及要求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2023年11月21日
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聘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对2023年职称评审做补充通知如下:
1.职称评审申报辅助系列职称人员均需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10 项重点工作典型案例,具体格式以此通知为准,详见附件1。
2.所有提交的科研学术成果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否则不予认定。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