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文件要求,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编制了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教育厅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拓展公开渠道,严格工作纪律,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学校工作透明度,确保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
(一)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学校统一领导、党办校办牵头协调、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师生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切实履职尽责,各部门单位涉及信息公开内容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信息公开贯穿学校依法办学治校全过程,确保学校信息公开畅通。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学校官网(http://www.qlnu.edu.cn/)、微信公众号(qilushifanxueyuan)、微博、抖音(QLNU)等校内平台提供校园公告、新闻、生活资讯等信息,服务全校师生;同时,主动与大众日报、叮咚新闻、新浪山东、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等媒体合作,积极借助外媒宣传学校工作、传播校园文化,为公众提供广泛信息。同时,事关学校招生简章、人才招聘、政府招标、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通过专题网站或开辟专栏公布相关信息;评奖评优、党员发展、会议安排等内容通过公告栏向师生公告,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渠道广泛、内容公开及时。上级发文传阅、学校制定的制度、校长办公会纪要等内容及时通过“智慧师院”公开。
(三)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纪律。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没有任何泄密事件发生。同时,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有关信息,统一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审议,所有用章、发文均需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确保程序正当。
(四)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学校通过多种渠道接受师生员工监督,通过部门负责人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教学工作会议、就业工作会议等,及时通报学校有关情况,接受干部师生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学科建设青年博士座谈会、民主党派和统战组织代表座谈会等,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认真听取相关建议,全力满足诉求。同时,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将有关举报监督电话、邮箱通过公示信息一并公示,群众信访答复办理工作由专人负责,若有违规人员,一旦核实将严肃问责。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我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学校相关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中,主页共设有学校要闻、公告信息、院部动态、学术聚焦、人才培养、专题网站、以及智慧师院、数字校园、组织机构、教学单位、学术海报、信息公开、招标信息等13个栏目,其中学校要闻栏主动公开405条,院部动态主动公开367条,学术聚焦主动公开60条;将疫情防控相关内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时通过学校疫情防控专题网站、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网站公布。此外,通过《齐鲁师范学院报》、齐鲁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智慧师院等平台公布学校信息。主动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学校概况: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学校领导简介分工、学校的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事业统计数据、联系电话、校历周历、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完成情况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基本情况。
(二)规章制度信息。包括学校章程与规划、党群工作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
(三)招生与就业信息。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动态、专业介绍、艺体招考、历年招录、成绩查询、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类规定和细则、招考咨询方式、录取分数线等;用人单位在线招聘、校园宣讲、教师招考、公考事业编、就业流程等信息。
(四)财务资产信息。包括学校(部门单位)预决算以及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审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收费管理等政策法规,通过一定渠道向师生员工解读政策,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向全体师生公布,并在学生主要集中场所进行公示。
(五)干部人事师资信息。包括公开选拔干部、干部任前公示、任免信息、干部考核情况,人才招聘信息、引进过程及结果,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设置与聘用、各类绩效考核、师资培养等,相关信息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师范类专业认证等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建设和改革、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培训、校企合作以及课堂教学督导检查等,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给各学院。
(七)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个人(集体)奖惩、学风建设、公寓管理以及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双代会等,及时通过齐鲁师范学院学工在线、师院学子之家、齐鲁师院青年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
(八)学位学科信息。包括学位授予、学科竞赛、学科建设、校地合作、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平台与团队以及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及时为教师提供科研信息服务,并公布科研成果。
(九)交流合作信息。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对外交流、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管理规定,领导干部(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情况,外籍教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十)疫情防控及应急安全处置情况。包括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疫苗接种、开学应急演练以及洪涝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情况,涉及学校的事件调查和处理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学校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开展工作,在严格相关工作纪律和规定基础上,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情况,未发生信息泄密等情况。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师生员工的意见表达和信息咨询,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途径调动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并根据其意见建议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深入总结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情况,也发现了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但个别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规范;二是学校层面信息公开渠道广泛,但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渠道主要集中各门户网站,对外信息宣传需加大力度;三是各部门单位还需进一步利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做好信息公开。下一步: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指导各部门单位准确把握信息公开要求,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单位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各部门单位统筹联动,实现有关信息共享,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齐鲁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29日